汉字与的写法
拼音:
注音:
ㄩˇ / ㄩˋ / ㄩˋ
偏旁部首:
部外笔画:
2
总笔画数:
3
五笔86/98:
GNGD
仓颉:
YSM
郑码:
AZA
电码:
5280
笔顺编号:
151
四角号码:
21127
UNICODE:
4E0E
区位码:
5175
基本字义介绍
  •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
  •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
  •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
  •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
  •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
  • 英汉互译
    and, attend, get along with, give, help, offer, take part in, with
    各地方言集汇
    • 粤语:jyu4jyu5jyu6
    • 客家话:[海陆丰腔]ri2[台湾四县腔]ji2[客英字典]ji2ji1
    • 潮州话:e2e6e7[潮阳]u2u6u7
    详细解释
    1. 與 yú
    2. 同“欤” [same as “欤”]
      1. 求之与?抑与之与?——《论语》
    3. 另见 yǔ;yù
    汉字词性变化

    與 yǔ〈名〉

    1. 党与;朋党 [clique]
      1. 与,党与也。从舁从与。与声。——《说文》
      2. 敌多则力分,与众则兵彊。——《史记》
      3. 群臣连与成朋。——《汉书》
    2. 盟国,友邦 [allied country]
      1. 王夺之人,霸夺之与,疆夺之地。——《荀子》
    3. 又如:与国(盟国;友邦)
    4. 类;同类 [kind]
      1. 夫礼之立成者为饫,昭明光节而已,少曲与焉。——《国语》

    與 yǔ〈介〉

    1. 跟;和;及 [with;to]
      1. 与臣而将四矣。——《战国策·魏策》
      2. 孰与君少长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      3. 与城为殉。——清· 侯方域《壮悔堂文集》
      4. 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。——孙文《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·序》
    2. 又如:这所房子与你刚才看过的那一所完全一样
    3. 为,替 [for]。如:与我想想
    4. 离开 [from]。如:与世隔绝;与众不同
    5. 对于;于 [to]
      1. 君之始入京也,与言皇上无权…君不之信。——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
    與 yǔ<连>和;同 [and]。如:父亲与母亲;人群是何等兴奋与激动;成与不成,在此一举

    與 yǔ〈助〉

    1. 与多用于轻微的疑问。吗
      1. 求之与?抑与之与?——《论语·学而》
      2. 然则师愈与?——《论语·先进》
      3. 岂非士之愿与?——《史记·蔡泽传》
      4. 而君逆寡人者,轻寡人与。——《战国策·魏策》
    2. 另见 yú;yù
    《康熙字典》
    • 《子集上》《一字部》 ·与 ·康熙筆画:4 ·部外筆画:3
    • 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����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*(與)〔古文〕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�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����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 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 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 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 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 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 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 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 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 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����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《註》����猶亂,與猶和也。 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 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 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 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 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 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 又姓。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����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 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 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����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 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 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 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 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 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 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    说文解字
    • 《卷十四》《勺部》 ·与
    • 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此与與同。余呂切 文二*(與)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����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����、����,亦古文與。

    • 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    • 賜予也。賜、予也。予、推予歬人也。一勺爲与。下从勺。一者、推而予之。余吕切。五部。此與予同意。大徐作此与與同。小徐作此卽與同。惟小徐袪妄內作與予皆同。近是。今正。以一推勺、猶以亅推予也。故曰同意。與、攩與也。从舁。義取共舉。不同与也。今俗以與代与。與行而与廢矣。
    English
    and; with; to; for; give, gra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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