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基本字义介绍
- 山脚下:山~。华山北~。
- 古代掌管苑囿的官吏。
- 英汉互译
- the foot of mountain
- 各地方言集汇
- 粤语:luk1
- 客家话:[海陆丰腔]luk8[客英字典]luk8[梅县腔]luk8[客语拼音字汇]lug5[宝安腔]luk8[台湾四县腔]luk8
- 详细解释
〈名〉
- (形声。从林,鹿声。本义:生长在山脚的林木)
- 同本义 [trees in the foot of a hill]
- 麓,林属于山为麓。——《说文》。 按,山足大林也。
- 麓者,林之大者也。——《水经注·漳水》注
- 林麓川泽。——《礼记·王制》
- 掌攻草木及林麓。——《周礼·柞民》
- 林衡每大林麓。——《周礼》。郑玄注:“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”
- 古代主管山林苑囿的官吏 [forestry official]
- 麓,守山林吏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- 主将适蝼而麓不闻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- 山脚 [foot of a hill or mountain]
- 瞻彼旱麓,榛楛济济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旱麓》
- 又如:山麓
- 《康熙字典》
- 《亥集下》《鹿字部》 ·麓 ·康熙筆画:19 ·部外筆画:8
- 〔古文〕㯟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����盧谷切,音祿。《釋名》山足曰麓。麓,陸也。言水流順陸,燥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》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。《註》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,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《詩·大雅》瞻彼旱麓。《傳》旱,山名。麓,山足也。 又《說文》麓,守山林吏也。 又錄也。《書·舜典》納于大麓,烈風雷雨弗迷。《傳》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。《註》亦曰山足。 又與鹿通。《春秋·僖十四年》沙鹿崩。《穀梁傳》林屬於山爲鹿。 又叶錄直切,音力。《易林》被服文德,升入大麓,四門雍肅,登受大福。福,音逼。*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》掌巡麓之禁令。〕 謹照原文麓字上增林字。
- 说文解字
- 《卷六》《林部》 ·麓
- 守山林吏也。从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沙麓崩。” 㯟,古文从录。盧谷切
- English
- foot of hill; foothi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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