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基本字义介绍
-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:分~(亦作“分辨”)。争~。答~。~白。~驳。~护。~解(jiě)。~论。~士。~证。
- 英汉互译
- argue, debate, dispute
- 各地方言集汇
- 详细解释
辯 biàn〈动〉
- (形声。从言,辡( biǎn)声。本义:辩论,申辩)
- 同本义 [argue;debate]
- 辩,治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- 辩其狱讼。——《周礼·乡士》
- 分争辩讼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- 辩者言之信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经》
- 勿辩乃司。——《书·酒诰》
- 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- 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——明· 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
- 又如:辩证;辩日(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)
- 分别,辨别。通“辨” [distinguish]
- 辩其功苦。——《国语·齐语》
- 若白墨之于目辩。——《淮南子·滫务》
- 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。——东汉· 仲长统《昌言·理乱》
- 又如:辩章(辨别彰明。同辨章);辩析(辨别分析);明辩是非;辩白(申辩明白。同辨白)
- 治理,办理 [manage;handle]
- 辩治百官,领理万事。——《淮南子·泰族》
- 汉字词性变化
辯 biàn〈形〉
- 有口才,善言辞 [adept at talk]
- 子言非不辩也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- 又如:辩武(善辞令的人。即辩士);辩人(善于辞令的人。如说客之流);辩捷(能言善辩,口才敏捷);辩口(口才便捷,善于辩论)
- 《康熙字典》
- 《酉集下》《辛字部》 ·辯
- 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 又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 又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 又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 又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 又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 又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 又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 又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 又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����音䇷。與貶同。《周禮·秋官·士師》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《註》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����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- 说文解字
- 《卷十四》《辡部》 ·辯
- 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符蹇切
文二
- English
- dispute, argue, debate, discu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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