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基本字义介绍
- 古同“标”,标志。
- 幡:“立木为表系丝其上谓之~。”
- 酒店的招子。
- 用文字或其它事物表明。
- 量词,用于书卷:“有书数千~。”
- 各地方言集汇
- 客家话:[客英字典]biau1[海陆丰腔]biau1[梅县腔]biau1[台湾四县腔]biau1beu1
- 详细解释
〈名〉
- 标志。后作“摽” [mark]
- 幖,幖识也。从巾,票声。——《说文》
- 徽号曰幖。——《通俗文》
- 著黄巾为幖(幖)帜。——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
- 明立標帜,为出入之驰道。——《金史》
- 酒店的招子 [flag]
- 幖,今酒旗,俗称幖。——《正字通》
- 汉字词性变化
〈动〉
-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 [indicate]
- 穗草为尊,锦幖其端。——宋·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
- 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寅集中》《巾字部》 ·幖 ·康熙筆画:14 ·部外筆画:11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��������遙切,音飇。《說文》幟也。《玉篇》幡也。《正韻》立木爲表,繫綵其上,謂之幖。 又《廣韻》頭上幟也。
- 说文解字
- 《卷七》《巾部》 ·幖
- 幟也。从巾����聲。方招切
- 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- ����識也。亦三字一句。各本作幟也二字。今正。通俗文曰。幑号曰幖。私記曰幟。周禮肆師。表齍盛告絜。鄭注。故書表爲剽。剽表皆謂幑識也。按剽表皆叚借字。幖其本字也。凡物之幖識亦曰幑識。今字多作標牓。標行而幖廢矣。从巾。����聲。方招切。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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