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祭的写法
拼音:
zhài
注音:
ㄐㄧˋ / ㄓㄞˋ
偏旁部首:
部外笔画:
6
总笔画数:
11
五笔86/98:
WFIU
仓颉:
BOMMF
郑码:
RSBK
电码:
4385
笔顺编号:
35445411234
四角号码:
27901
UNICODE:
796D
区位码:
2832
基本字义介绍
  •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:~奠。~礼。~灵。~典。~扫。
  • 供奉鬼神或祖先:~祖。~天。~祀。~灶。
  • 使用(法宝):~起一件法宝。
  • 英汉互译
    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, offer sacrifice to, wield
    各地方言集汇
    • 粤语:zai3
    • 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zi5[宝安腔]zi5[海陆丰腔]zi5[梅县腔]zi5[沙头角腔]zi5[客英字典]zi5[陆丰腔]zi5[东莞腔]zi5[客语拼音字汇]ji4
    详细解释

    〈动〉

    1.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手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:祭祀)
    2. 同本义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      1. 祭,祀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      2. 祭之为言索也。——《说苑·权谋》
      3. 祭者,荐其时也,荐其敬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公十七年》
      4. 无牲而祭曰荐,荐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传·桓公八年》注
      5. 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——《礼记·祭统》
      6. 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      7. 以灵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礼·地官》
    3. 又如:公祭死难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扫(祭祀并扫墓)
    4. 使用,旧小说中谓用咒语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件法宝来
    5. 另见 zhài
    《康熙字典》
    • 《午集下》《示字部》 ·祭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6
    •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����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 又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 又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 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����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 又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    说文解字
    • 《卷一》《示部》 ·祭
    • 祭祀也。从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
    English
    sacrifice to, worsh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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